最大经适房诈骗犯减刑:曾骗签假购房合同判无期
(原标题:最大经适房骗案罪犯三获减刑)
冒充开发商工作人员、私设售楼处盗卖40多套回龙观的经适房,揽财1400余万元的80后女孩梁静又获减刑。2009年,梁静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已经是她服刑后三度获减刑,原无期徒刑的判决变为有期徒刑17年4个月。
据法院判决认定,2006年至2008年间,梁某假冒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谎称出售北京市回龙观龙跃苑小区经济适用房,以“天鸿卓越房地产公司项目部”等单位的名义,与多名事主签订虚假的《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或订立虚假的口头购房协议,骗取定金和购房款1400余万元。
梁静假冒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先与购房者签订假合同并收取房款。随后,她通过地产公司王某(案外人)与物业公司联系,称“有人去看房签合同,正在办手续”,要求物业公司送钥匙。再将骗到的钥匙交给购房者,由此完成了“交房”。案发时,已有49位购房者办理了“入住”手续。一些业主甚至已入住一年多,开发商竟浑然不觉。2008年,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偶然发现,还没正式销售的房子有人入住。随后,梁静的骗局败露。她承认,收了大笔房款后,她给自己买了宝马车,还给男友买了价值12万元的手表、萨博轿车,其余赃款,她还用于给男友的家人购置房产。
2009年9月3日,梁静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后,梁某上诉。市高院于2009年12月7日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3月9日市高院裁定,将梁静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原判附加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变。2013年5月24日市一中院又裁定,对梁静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
今年7月31日,北京市女子监狱再次提出对梁静的减刑建议。
北京市女子监狱认为,梁静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管理,积极改造,于去年5月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根据其改造及奖励情况,提出减刑建议。日前经市一中院裁定,对梁静减去有期徒刑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