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综述:以清理之利兴作风正气 用清理成果惠百姓民生

13.08.2016  20:10

全省“一问责八清理”动员会后,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立即进行了专题研究。我市围绕市委对专项行动提出的“问题准、底数清、措施实、效果好”这一总要求,坚持贯彻落实省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不缩水、不走样,体现石家庄特色。在安排部署省专项行动33项清理任务的同时,自我加压,增加了“乱罚款”、“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房地产违规开发销售”3项清理任务和“搭车收费”、“欠缴或随意减免土地出让金”等内容,使清理工作重点更突出,任务更明确,针对性更强。将市委常委会确定的36项内容按照任务性质和涉及领域,对口纳入到市纪委、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等12个牵头单位和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等22个责任单位。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为此次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各级纪委书记必须发挥总牵头、总召集、总调度、总督导作用,真正把责任压到一把手身上,通过抓一把手推动工作落实。

为把问题切实找出来,我市各县(市、区)、市直各牵头单位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深入查找问题线索。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单位聘请专家进行联查,市财政局委托社情民意中心发放调查问卷,市国土局运用卫星影像、GPS定位等先进技术手段,深泽县住建局实行了“网格化巡查+数字化监控”模式。面对上万件问题线索,我市还从市统计局抽调数据统计分析方面的专家,着力加强数据的综合分析工作。从整改数字中寻找查处问题、建章立制方面的差距,防止工作出现不平衡。

督导和问责是推进问题清理的两把利剑。在专项行动中,我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全市抽调精干力量组成7个专职督导组,紧盯各阶段重点任务,采取包片督导、重点督导、巡回督导等方法,突出对问题线索梳理及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市专项办多次听取各县(市、区)委书记、市直牵头单位一把手的情况汇报,当场点评、指出问题。截止目前,提出的意见建议已全部整改完成。我市还时刻高悬问责利剑,坚持一案三查,在严肃追究清理对象直接责任人的同时,紧盯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缺失问题,对专项行动推进不力的89个单位和个人实施了问责,这一做法也得到了省专项办充分肯定。

按照省督导组要求,我市各级各单位针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查找共性规律,分门别类做好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431项。同时,我市还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行动成果落实到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上,以问题的解决、整改的落实、制度的到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