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我省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21.07.2017  12:11

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刘小林)过去,一起违法行为有可能受到多重处罚,多头执法、交叉处罚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改变这种执法乱象,省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城市管理领域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全省覆盖,这是我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多项举措中的一项。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等举措,我省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2年以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2016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规范执法程序,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全记录制度,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2012年9月,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对我省市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省法制办积极协调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截至2014年1月,11个设区市、140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全覆盖。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连续多年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2014年6月,省法制办对17个省直执法部门、103个市直执法部门和196个县直执法部门以及定州市、辛集市部分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针对查出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启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共追究相关责任人员666人次。

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2014年,省政府对全省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格持证人员81720名,并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及时清理。在此基础上,着手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换发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新型行政执法证件,群众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执法人员的照片、姓名、单位及职务等信息。

今年1月,我省被国务院确定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省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了《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今年年底,聚焦全省6000多个执法主体、40余类执法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6种执法行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改革。

来源:河北法制网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