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安监局出台制度进一步规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18.03.2016  12:55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宣教〔2015〕77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政务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办〔2015〕150号)精神,2016年3月8日,石家庄市安监局出台《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制度》,从五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加强全市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一是明确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内涵。我市安监系统所称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和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是指通过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宣传的工作。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监局信息处是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作协调、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工作考评。县(市、区)安监局明确1名局领导、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1名局机关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市安监局机关各处室、监察支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分别指定1名同志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三是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任务。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大力宣传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落实政府监管责任的典型经验。
  四是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方法。在落实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实践中,我市主要创新改进以下五种工作方法。1.借助平面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2.借助广播电视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3.借助网站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4.借助新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5.借助重大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五是科学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考评。组织考评明确了以下六项内容:1.考评对象。2.考评内容。3.考评标准。4.考评方式。5.考评周期。6.表彰奖励。   (石家庄市安监局 张东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