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等四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视频会议
6月12日,省人社厅、住建厅、安监局、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我省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省人社厅副厅长肖兰成同志、省住建厅副巡视员王毅忠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安监局监察专员白海平同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主任、党组成员李国悦同志、省政协副秘书长蒋树平同志出席会议。
肖兰成副厅长要求, 一要 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保障问题高度重视,人社部等四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对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伤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也是对工伤保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是落实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守住底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行动,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方面。各地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自觉性、主动性,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总要求,切实抓好我省的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二要 认真领会,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要点。四部门《意见》,既有制度政策创新,也有对现行政策的强化和完善。(一)明确了参保范围和参保方式。(二)规定了参保的强制手段。(三)确定了缴费的资金来源和征缴方式。(四)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流程。(五)健全了劳动关系确认机制。(六)规范了待遇支付的要求。此外还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和培训、发挥工会组织工伤维权监督作用、齐抓共管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同时,规定交通、水利、铁路等行业建设企业,也可参照执行。各地要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好这些政策规定,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三要 周密组织,切实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一)尽快摸清建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底数。今年的参保目标是:新建项目全部参保,在建项目60%以上要参保。(二)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在登记、征缴、核对、认定、统计、信息系统应用等环节研究更具针对性的措施、政策,环环相扣,扎实有效地推进。(三)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同舟计划”专项参保行动的组织实施。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建立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四)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五)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在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基金监督,住建部门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项目峻工验收,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建立联席协调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工作督查等方式,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住建局、安监局、总工会负责同志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苏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