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租销售”成噱头 石家庄商铺收益不如定期存款
(原标题:商铺返租销售玩的就是心跳)
“零风险投资商铺”、“10年返租,年回报率10%,10年即可白得一铺”、“投资15万元,赚298万元”……一些商业地产项目为博眼球,纷纷在省会各种载体上晒出诱人的宣传语。乍一看,投资商铺的利润空间确实让人心动。“返租销售”果真像部分房地产开发商所描述的那样,是一种零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吗?省会早已超负荷的商业综合体背景下,看上去风光无限的开发商们,用什么来证明自己不是下一个“少年湃”?
现状
无比诱人的“返租”
“一层的商铺只剩一间200平方米的了,您要是想买还得抓点儿紧,最近过来咨询的人可是不少呢。”近日,记者以购买商铺为由探访,省会新华路一在建楼盘一名销售人员如是说。
随后,该销售人员又推荐了2楼的商铺。“您要是嫌一楼的面积大,还可以选择投资2层餐饮区的商铺,最小的面积为20多平方米,每平方米4万元。”
该楼盘的宣传单页上,地铁沿线、周边商业密集,未来还将引入多家大型商业,将这里打造成一个小型商业综合体。
每平方米4万元,这相对于该楼盘的住宅价格简直就是天价。不过,即便如此,售楼处的资料显示,2层的商铺也被预定得所剩无几。
销售人员介绍,与一层底商的自主经营不同,业主购买了2楼摊位后,只管坐收每季度的返现即可。由开发商授权经营。例如,业主以100万元购买了25平方米的摊位,按照10%的年回报来计算,业主每年可以收到10万元返现。
按照销售人员的说法,10年之后,投资人不仅能赚回本钱,还可以白得一间商铺,真的有这般好事吗?
起底
谁为我的商铺护航?
走访中,记者发现,通过采取以上返租方式售卖商铺,已成为省会商业地产项目的普遍销售模式。
这些项目的共同点,就是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又与开发商签订返租收益合同,使得普通市民进入楼市“淘金”的门槛大大降低。“收益如果真像开发商所说的,我借钱也得买一间。可仔细想想,天上真会掉馅饼吗?”市民王先生接过一张商铺销售广告单页后说。现在商业竞争这么激烈,自己投资的项目,谁知道会不会“黄了”?
纵使收益诱人,开发商真的会连续十几年、每年按10%,甚至更高的收益率回报投资者吗?如果开发商们构建的商业体培育不起来,绝大部分投资者退铺,开发商从哪里筹措巨额资金回购?
其实,“商铺风险说”并非空穴来风。日前省会某开发商因资金紧张,导致业主“无租可收”的消息不胫而走。对此,欲购置商铺的市民一定要谨慎投资,切莫让商家许下的口头支票盖住双眼。
算账
巨大租金成本,如何保证经营“10年”?
目前,省会多家商铺销售商承认他们实行的是“售后返租”模式——开发商和投资者之间是一种委托经营的关系;他们在与投资者签订购房协议的同时还会签订一系列承诺,例如将“返现”、“年回报”等承诺写进合同。
通过“售后返租”模式出售的商铺,承租者所面临的风险是,三五年内该项目一旦销售完成,开发商即可以套现出局,承租商背着巨大的租金成本,是否能够保证经营10年?谁来保证随后承担包租合同的承租商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这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投资者的美梦就将化为泡影。
在采访中,记者问及如何保证经营方可以顺利经营10年,以便让业主有钱可拿时,销售人员甚至直言“投资有风险,天下哪儿有免费的午餐”。
“返租销售”利益不如定期存款?
您手中高价购得的商铺,实际价格真如销售价格一般吗?记者发现,商铺销售中,其实暗藏着不少猫腻。
本来一处售价2万元/平方米的商铺,开发商将售价提高至4万元/平方米。尽管其承诺10年内包租,年收益8%,但实际的收益又是多少呢?
投资人花100万元购买一处商铺,假设10年内商铺本身既不升值也不贬值,也不计算投资者的利息丧失和各种税费,10年后,投资者虽然承租收益为80%,但投资者的实际房产收益却为负50%(实际价值为售价的一半),因此投资者的实际年收益只有3%,还不如银行存款。
尽管这种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但却有助于一窥售后返租的真实一面。
空置期物业费、水电费谁来买单?
省会市民苑女士2008年在建华大街附近投资了一间200平方米左右大小的商铺。
好景不长,待第一家租户期满退租之后,苑女士迟迟找不到下家。不少看铺的人表示,眼下新楼盘、新商业综合体众多,苑女士的铺子不论是从周边环境还是商铺配置,俨然处于下风。
苑女士为记者算了一笔账,商铺投资初期,她投入了100万元进行装修,出租价格为每月180元/平方米,目前空置期的水电费、物业费均由她承担,算下来每月除了损失180×200=3.6万元的租金,还要承担2.5×200=500元/月的物业费。“我投资商铺是为了赚钱的,现在怎么就赔了呢?”苑女士懊悔不已。
“返租销售”实为卖铺噱头
记者了解到,“返租销售”实际上是卖铺的一种噱头,更多的是开发商玩的一个财务技巧。从表面上看,开发商开出8%、10%甚至12%的售后包租收益率,但实际上,开发商通过提高商铺售价,已将今后要付给投资者的利息预提出来。
此外,在“返租销售”经营模式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铺分割成若干个小的店面逐个出让,这样一来,购房者无法获得完全的物权。同时,虽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买家签订合同时大多采取了“商铺出让”的字眼,在对外宣传时也冠以“取得40年产权不变”等,事实上名为投资,但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给以后的经营埋下隐患。
更大的风险是,一旦项目销售完成,开发商便套现出局,承租商背着巨大的租金成本,而承租商的支付能力和信誉难以保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投资者的美梦都将化为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