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大美青海林业发展的新时代
24.06.2015 10:4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青海作为“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其林业生态建设直接关系着国家的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和民生改善。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青海最宝贵的资源、最明显的优势、最亮丽的名片,也是后发赶超的最大潜力。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系到青海自身的发展,还关系着全国的可持续发展,乃至全球的生态安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特别是对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为青海务林人准确把握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形势与任务、潜力与优势提供了根本指南。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确立了“生态立省”战略,明确了“发展高原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林业生态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林业生态建设。林业部门自觉承担起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职责,主动把林业放在新常态的大格局中去考量、去谋划,适应新常态,创造新优势,全省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水平明显提升,沙化土地面积逐年减少,林业管理能力显著提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牧民群众的生活逐步改善,青海林业发展进入了历史上最快最好的时期。
根据全省地域特点,我省林业部门提出了建设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柴达木盆地和东部黄土丘陵区“五大生态圈”,构建“一屏两带”(以三江源森林、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为屏障,以青海湖草原湿地生态带和祁连山地水源涵养带为骨架)生态安全格局,推动生态、民生、创新、文化、和谐“五大林业”的综合治理生态系统理念,有力提升了林业的服务保障能力和总体效益。
据统计,仅2014年,全省共落实各类林业投资24.95亿元,创历史新高,有力拉动了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量。完成营造林131.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7.7万亩、封山(沙)育林64.1万亩。完成天然林管护5517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441.4万亩。
启动了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草地保护和建设、水土保持、湿地保护等16个项目。完成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封山育林88.8万亩、沙漠化防治41万亩;湟水河流域百万亩人工林基地建设项目营造林13.8万亩;落实中央财政湿地保护投资7850万元,全省17处重要湿地得到进一步保护;完成防沙治沙面积91.6万亩,在共和、贵南、都兰、海晏县和格尔木市建设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全球环境基金(GEF)青海三江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外援项目顺利推进。全省102个国有林场、31个乡镇开展公益林、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与保护责任、保护效果挂钩试点。突出林业的公益性,林地面积中生态公益林比重达到99.9%,全省天然林全部禁止采伐。2014年全省开展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结果显示,全省林地面积达到1.68亿亩,林地面积持续增长。
积极谋划推进国家公园体制创建工作,青海被纳入国家公园体制创建试点省份,并编制完成《青海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规划》。新建都兰县夏日哈、乌兰县卜浪沟、茫崖行委、贵南县木格滩4个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目前,全省已设立封禁保护区8个,总面积达894.3万亩。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湿地被纳入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范围,格尔木市、祁连县和门源县被列为国家湿地保护奖励试点。青海林业工作实现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的双增长、生态价值与兴林富民的双丰收,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青海林业科学发展的路子,开创了高原现代林业发展的新局面。
广大务林人深有感触:要做好林业工作,必须要将凝聚合力与激发活力有机结合,扩绿增绿与依法保护有机结合,改善生态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
高位推动,凝聚合力是做好林业工作最重要的保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工作,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解决具体问题。西宁、海东南北两山绿化工程全面提速;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采取务实举措,加大林业投入,推动林业生态建设。全省形成了党政重视、部门推动、社会参与的整体合力,有力保证了林业工作的扎实开展。
创新驱动,激发活力是做好林业工作最关键的手段
广大务林人不断开阔眼界,创新思路,增强了发展后劲。在落实改革举措上不断更新理念,建立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通过开展绩效考核评比,考出了实绩,考出了干劲,考出了正能量,有效激发了林业发展活力。
加强督导,组织有力是做好林业工作最有效的举措
省、市、县领导对林业项目实施区进行常态化检查督导,现场指导工作。今年春季造林过程中,林业厅先后派出两批工作组,由厅领导带队分赴各地督导检查,协调和解决造林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州、县林业局负责同志深入造林一线,在起苗、运苗、栽植等环节通力协作,定岗定责,全程跟踪,严把种苗质量关、苗木栽植关、造林成活关,提升了管理水平。
依法治林,统筹推进是做好林业工作最根本的保障
在加快培育林业生态资源的同时,更加注重林业执法检查,依法及时有效查处、纠正了违法行为。结合全省生态环境大检查,对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区域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枸杞、沙棘、核桃、大果樱桃等生态经济林基地建设,为农牧民增收致富开辟了新途径。在加快推进林业工程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亮牌”制度,严把林业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批关,注重实地核实,及时开展工程资金稽查,严格按照各类林业标准、规程操作,保证了林业工程质量。
青海务林人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在改善林业生态建设的道路上阔步前行,必将收获花香果硕。今天,生态、和谐、美丽的新青海,正是一代代务林人留给大自然和子孙后代的无价财富和绿色屏障。放眼未来,青海务林人信心满怀,他们始终坚信:改善生态就是改善民生,抓林业生态建设就是抓最大的民生工程。秉承这一理念,我省林业将着力构建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体系、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体系、生态产品生产体系、维护生态安全的制度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不断挖掘林业的多种功能,继续实施大绿化行动、培育大森林行动、推动大保护行动、发展大产业行动、繁荣生态大文化行动“五大行动”,全面推进青海生态文明建设。
朝阳产业如日中天
林业产业被誉为“朝阳”产业,具有生态、低碳、可循环、可持续的特点。
多年来我省林业部门高举生态林业建设和民生林业建设两面大旗,以建立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采取加强组织领导、集中连片种植、注重技术支撑、强化技能培训等措施,实现了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双赢。
近两年,省林业厅在“东部枸杞、西部沙棘”发展思路的基础上,提出了“南部藏茶、河黄杂果”的构想,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了发展思路和农牧民增收渠道。2014年全省结合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投入各类林业产业发展资金近1.6亿元,完成枸杞、沙棘、樱桃、核桃、黄梨等生态经济林15.88万亩,再创新高。班玛县人工栽植藏茶2500亩,开启了我省藏茶产业发展的帷幕。截至目前全省已培育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3家,在特色经济型野生动物养殖业、特色经济林种植业、林业种苗花卉业,林业生态旅游业、林产品加工业等各个方面快速发展,林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增收渠道得到了有效拓宽。
2015年,我省林业部门继续推进枸杞产业园建设,将完成枸杞基地建设3万余亩;在青南地区扩大藏茶种植规模,完成基地建设5000余亩。编制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朝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让林区广大农牧民群众获得更加宽阔的增收渠道。
林木种苗先行保障高原林业
青海林业部门把种苗作为林业工作的基础工程和命脉工程,以质量为核心,抓基础、促发展。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以国有林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和苗木繁育基地为骨干,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共同发展的种苗生产供应体系,种苗品种多样、规格齐全。
目前,全省已建成国有苗圃、良种繁育基地109处,国家级重点良种基地4处、省级重点良种基地12处,全省年育苗面积16多万亩,年生产各类苗木11亿株、林木种子20多万公斤,造林良种使用率达到40%,林木种苗年产值超过12亿元。仅2014年,全年完成采种15.4万公斤,新育苗1.69万亩,出圃各类苗木4.6亿株、储备种子14.5万公斤,种子、苗木质量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全省林木良种数量已涵盖了我省主要造林树种、园林绿化树种和经济林树种。
在良种选育中,各地在生产实践中总结出了青海云杉硬枝扦插、山杨播种育苗、野生甘青瑞香人工驯化播种育苗、黑果枸杞育苗技术等一批科研成果,保障了我省林木良种化,提高了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
30.2%国土列入自然保护区建设范围
青海省林业部门不断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全省已建立森林、湿地、野生动物、荒漠植被等类型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11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处,省级自然保护区4处,全省保护区总面积2177.03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30.2%。
2014年,我省林业部门不断加大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力度,开工建设草地保护、封山育林、水土保持、湿地保护等16个项目。通过项目实施,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得到初步改善,保护监测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物多样性得到严格保护,社会各界对自然保护区的关注与支持显著增加,自然保护区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湿地面积居全国第一
近年来,我省林业部门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战略抉择,积极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据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成果显示,全省湿地面积从556万公顷增加到814.36万公顷,增长近五成,湿地资源面积位居全国第一。
2014年,我省全面完成了青海湖鸟岛、扎陵湖、鄂陵湖3处国际重要湿地生态价值评估工作,3处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和功能状况综合指数优良,总价值达247.96亿元,为我国履行国际《湿地公约》发挥了重大作用。
85%的野生动植物及栖息环境纳入保护区范围
我省是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省份之一。多年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通过依法强化区域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科学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不断加强科学研究监测等措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积极进展。通过自然保护区建设已将全省85%的野生动植物及栖息环境纳入了保护区保护范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多样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
通过实施生态保护工程、湿地恢复工程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建设工程,生态恢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物种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据有关部门监测,三江源区的出境水量达600多亿立方米,区域内森林覆盖率由2003年的3.2%增加到4.8%;可可西里保护区藏羚羊种群数量已明显恢复;青海湖保护区通过实施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流域生态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区域内退化、沙化的生态环境有了较快恢复,围栏封育和人工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已连续几年水位增长、水量增加。
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长,分布于可可西里和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藏羚羊种群数量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2万多只恢复增长到现在的近6万只;分布于环青海湖地区的极度濒危物种普氏原羚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不足300只,逐步恢复增长到1000多只,隆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黑颈鹤数量由22只增加到120多只。
与此同时,广大牧区其他各类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野牦牛、藏野驴、岩羊、雪豹、马麝等濒危动物种群数量也有了显著的恢复增长。
开创全国国有林场绩效考核评比先河
2014年,省林业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奖补考核试点工作。依据《青海省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奖补考核试点方案》,以全省102个国有林场为主体开展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奖补考核试点,以海东市乐都区和黄南州同仁县辖区的31个乡镇开展集体和个人所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奖补考核试点。开创了全国国有林场绩效考核评比先河,对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具有较强的推广和参考价值。
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多年来,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2014年,我省相继组织开展了“护鸟行动”、“缉枪治爆” 、“天网行动”、“绿剑行动”、“林区禁种铲毒”、“2014利剑行动”等严打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123人(次)、警力3767人(次)、车辆1568台(次),共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519起,案件综合查处率为98.6%。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774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82.98万元。同时,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开展了林区“禁种禁采”活动,对发现的种植涉毒原植物坚决铲除,实现“无毒林区”。
15万护林人呵护碧水蓝天
我省林业部门通过强化管护措施,对国有林区经营管理的国家级公益林,采取聘用社会护林员和当地农牧民共同承担管护责任和义务的形式,不断加强公益林管护队伍建设,管护能力不断提升,森林面积逐年增加,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由最初的8068.9万亩增加到目前的1.32亿亩,已形成国家级公益林越管越好、越管越多的局面。
在开展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奖补考核评比工作中,进行奖优罚劣,建立长效的奖惩机制,充分调动了国有管护单位、集体统一管护和个人合同管护工作积极性,解决了部分地区单位在公益林管理中的松散、管护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的问题,遏制森林资源破坏和林地流失的势头,真正实现了国家级公益林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目的。据统计,仅2014年,全省共安排公益林管护人员152429名,其中国有管护人员8526名,集体统一管护人员4617名,个人管护人员139286名。
通过公益林管护队伍的建设,森林生态效益明显,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也更好地调动了农牧民群众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解决了农牧区剩余劳动力,增加了受益农牧户收入。仅2014年,公益林补偿直接补贴到农牧民的资金为3.66亿元,涉及农牧户53.91万户,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连续2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到2014年,全省实现了连续28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好成绩。
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防火办公室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在关键时段、关键部位对关键人群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同时,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提高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
林下经济:林区群众调结构增收入的金钥匙
随着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我省林业部门通过发展林下经济,调整林区经济结构,实现增收致富已成为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
多年来,各级林业部门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引导群众在取得林地经营权的同时,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采取重点扶持、培育典型、示范引领等措施,推动林下经济迅速发展。2014年,各级财政投入2270万元扶持林下经济项目30个,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湟源县三条沟村利用本地适宜种植中药材的气候土壤条件,在林间林缘地发展当归、羌活种植业,总产达18.83万公斤,年纯利润137.22万元,带动农户年均增收6787元。
2015年,省林业厅将以突出重点、凸显特点、打造亮点为主题,推行生态环境友好型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省财政计划投入3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林下食用菌种植、特色经济林培育及栽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特色中药材种植等10个林下经济项目,引领林下经济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4.06.201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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