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即组织摸排钢铁企业煤耗情况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
为认真落实省领导在《关于2017-2018年采暖季、秋冬季“双代”工作环境绩效分析评估的报告》上的批示要求,我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燃煤工业、商业、供暖锅炉和电厂煤炭消费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其中钢铁企业(含独立炼铁企业、独立轧钢企业)煤炭消费情况由发展改革部门直接负责。请你们迅即组织有关县(市、区)和钢铁企业开展摸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量是大气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钢铁行业能耗、煤耗约占我省规上工业能耗、煤耗总量的53%和20%,在节能削煤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必须牢牢抓在手上,全面摸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各市县要明确钢铁企业煤耗摸排和压减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二、全面摸排。要逐企业建档立卡,组织企业认真负责地填报钢铁企业用煤情况表和钢铁企业用煤装置(设备)用煤情况表,并拟定2018-2020年分年度的减煤计划,提出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关停淘汰用煤设备、清洁能源替代、使用优质煤、“上大压小”、实施节能改造等)。
三、认真把关。要结合产业布局调整、去产能总体安排及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对企业填报情况逐一审核确定,确保准确无误。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本市钢铁行业煤炭消费情况表和减煤计划、措施总体报告。
四、及时报送。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将汇总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于5月26日前报送我委(环资处),同时将企业填报表格以电子版发送邮箱。
联系人:杨路彪 电话(传真):0311-88600757
附件:1.钢铁企业用煤情况表
2.钢铁企业用煤装置(设备)用煤情况表
3.独立轧钢企业煤气发生炉用煤情况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