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法院审理三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13.01.2015  18:43

    拖欠农民工工资,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日,迁西法院审理了三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三被告均获实刑并处罚金,致使“人财两空”。

    被告人王某、魏某、刘某故意以逃避的方式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均较大,经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次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经法院审理查明,三被告均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其行为已构成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审理过程中三被告积极将工资款项交到法院,迁西法院本着“打击和保护并重,防范与惩治并举”的原则,对三被告判处2至6个月拘役并处2000至10000元人民币的罚金。

    迁西法院从严从快打击逃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类案件,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