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多措并举 推动审计整改见实效

09.12.2019  17:52

一直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省委审计委员会将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强力推进。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跟踪督办,着力推进审计整改全面落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一是制定整改办法,健全整改制度。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印发各市委审计委员会、省各部委、省(中)直各单位及各人民团体执行。《办法》立足健全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对超过整改期限仍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审计机关及时进行督办,其他单位积极协助,做到审计查出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办法》明确审计整改问责机制,通过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维护审计权威。为细化落实《办法》,沈阳等市相继印发了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办法,建立审计整改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

二是健全整改台账,构建整改闭环工作机制。省审计厅建立了对以往审计项目查出问题实行分类编号、跟踪督促、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闭环工作机制。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明确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实行整改完毕销号制,逐项对账对标核查。对未整改或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采取定期跟踪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以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要求被审计单位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三是增设整改督办通知书,规范整改督办工作。省审计厅新增《辽宁省审计厅审计整改督办通知书》审计业务文书,统一归集在“审计管理系统”(OA)项目树中集中管理。认真梳理已经完成的审计项目,将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整改督办通知书,要求被审计单位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人肩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同时明确,经督办仍未完成整改的,要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拒绝、拖延、虚假整改的,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省审计厅已发出审计整改督办通知书89份,促进被审单位强化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四是齐抓共管,合力推动审计整改见实效。《办法》印发以来,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党委(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公安、检察等机关单位与审计机关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各市委审计委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办法》,部署贯彻落实整改工作。大连等市对长期未整改问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了解未整改原因,共同探讨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和方法。

与此同时,全省正在努力构建多部门联动、多层次推进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形成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审计部门督促落实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蒋艳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