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宽松环境

07.05.2015  16:19

在辽宁,扶持个人创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频频出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步伐正在加快,产品、商业模式上的“微创新”层出不穷。

减免税费支持创业

去年,辽宁通过加大对企业减免税费和扩大“营改增”的政策力度,减免企业税费达170亿元;今年,对企业减免税费的政策幅度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已涵盖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政府性基金等多个税种。

辽宁省将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列出了时间表: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免税;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当于小微企业所得税由原20%税率减为按10%计算征收;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在减免税收的同时,“免费”力度再加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 (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都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建设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

准入门槛一降再降

依靠政策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把干事创业的能量释放出来,已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

辽宁省在全国先行一步,于去年推出了一系列的制度改革新政,“登改六条”“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先照后证”“三证合一”,这些制度的改革创新,推动了全民创业浪潮一波又一波地涌动,不仅激活了市场,更成为助力大众创业的孵化沃土。仅去年一年,辽宁省新增各类市场主体就达 37.9万户,同比增长19%。

今年,辽宁省有关部门继续放权,让创业准入门槛一降再降。非禁即入、平等准入、企业登记便利化将使大众创业更加如鱼得水。辽宁省拟规定,除了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目录外,其余事项一律不作为公司登记前置审批,同时,辽宁省将试水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企业集团登记、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改革,在降低准入门槛的同时进一步放松管制。

高校鼓励自主创业

创业,人才是核心。为了保证大众创业的持续动力,为辽宁创业人才库增容,辽宁省积极促进高校与国家政策对接,建设创业平台,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三年内自主创业都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在创业资金方面,除贷款享受优惠利息外,还可以向青年创业引领计划公益扶持基金等机构申请3万至30万元的创业启动金。

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