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人员培训通知
中 国 辐 射 防 护 研 究 院
中辐院核培文(2018)4号
石家庄市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人员初级培训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辐射工作人员的培训需求,经市环保局辐射处邀请,我院作为环保部培训机构,将于4月中旬在石家庄市举办两期辐射安全与防护初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销售和使用Ⅱ、Ⅲ、Ⅳ、Ⅴ类放射源的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使用γ射线探伤的除外);
2、生产、销售和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工作人员;
3、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辐射工作人员;
4、取得初级培训合格证书将满4年的辐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
2、电离辐射防护基础;
3、电离辐射工业应用及医疗应用中的安全与防护。
三、报到及培训时间
第一期:4月10日-11日培训学习,4月9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4月12日-13日培训学习,4月11日下午报到。
上课时间均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四、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石家庄北方大厦(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电话:0311-86839896,85918899)
乘车路线:
1、火车站乘131路、132路;纪念碑乘37路公交车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纪念碑乘95路到政法学院宿舍站下车(北方大厦),路北即到。
2、北站乘164路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
3、南焦客运站乘77路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
4、白佛客运站乘63路至棉六站下车,路东转乘131路、37路、2路、132路、112路到省胸科医院站下车,北行300米路东即到。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每人600元(含学习费、资料费、讲课费、制证费、租场费、午餐费等)。
2、学员若需住宿,费用自理。
3、培训费交费方式:
(1)报到时现金支付;
(2)汇款支付:请已汇款的学员报到时带好汇款单据复印件作为已缴费用证明。
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帐 号:0502121609026400822
开户行:工商银行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六、具体要求
1、每期培训班以300人为限,报满为止。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31日。请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组织人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1)见附件。
3、学员请将培训学员信息表(表2)填写好,并于表上粘上二张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片,报到时交会务组。
4、培训结束后,经考核、考试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予发证。
5、任何人不得代训代考,一经发现取消其培训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锦秀,13835124652
周晋红,13834158271
附件: 报名回执(表1)
学员信息表(表2)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核工业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培训中心
2 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