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武安市广耀铸业有限公司“7.9”较大中毒窒息迟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14.07.2016  15:45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武安市广耀铸业有限公司“7.9”较大中毒窒息迟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冀安委督〔2016〕11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9日18时,你市武安市广耀铸业有限公司在混铁炉环保除尘项目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未及时上报。根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冀安委〔2010〕13号)有关规定,现对该起较大迟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一、你市事故调查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及“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该起事故展开全面调查,深刻剖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二、该起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监管缺失,外委施工单位管理不善,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差,“三违”现象突出,应急管理存在漏洞等突出问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发挥事故查处的惩戒和教育作用。
  三、要针对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一次拉网式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检维修、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教育告诫所有企业,发生事故后,要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属地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事故有关信息。
  四、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事故调查工作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报经省安委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市政府批复按期结案。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