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公司组织《新安全生产法》培训讲座

26.12.2014  00:33

  为进一步宣传和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高公司全员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认识,公司人资部会同安质部于2014年12月19日组织公司全体员工针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行解读和培训。   培训由轨道公司安全总监兼安全质量部部长张延东主讲,张延东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为总体思路,就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必要性、修订的总体思路、主要修改内容以及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   此次培训重点就强化安全生产的摆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着重强化了“依法治安、重典治乱”的思想。此次培训,还结合了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大、施工周期长、涉及专业面广、施工风险高、社会影响大等特点,深入剖析了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并通过讲解一系列  典型的事故案例来进一步吃透安全生产法的精神本质。   通过此次安全教育培训与新安全生产法的解读,使得公司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了一次有效的升华,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为持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来源:安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