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票价听证会18日召开

04.01.2017  19:31

 

拟采取按里程分段计价票制方式 提出三个听证方案

本报讯(记者 焦莉莉)1月3日,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召开我市轨道交通票价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听证方案要点。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方案,是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深入调研论证和成本测算、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形成的。按照突出公益属性、体现“递远递减”和保持与其它公共交通工具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我市轨道交通拟采取按里程分段计价的票制方式,并提出以下三个听证方案:

方案一:起步价4公里2元,4~22公里里程内每递增6公里加1元,22公里以上每递增9公里加1元。

方案二:起步价6公里2元,6~24公里里程内每递增6公里加1元,24~45公里里程内每递增7公里加1元,45公里以上每递增9公里加1元。

方案三:起步价6公里2元,6~20公里里程内每递增7公里加1元,20~36公里每递增8公里加1元,36~54公里每9公里加1元,54公里以上每10公里加1元。

针对残疾人、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小学生等特殊群体,参照我市地面公交和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票价优惠情况,我市还拟定了相应的轨道交通票价优惠政策。

此外,为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使我市轨道交通票价制定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自第二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18日,广大市民可通过“石家庄微物价”微信公众平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