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商业车险7月落地河北
新版商业车险7月落地河北
三年不出险保费打6折
出险5次保费翻倍,鼓励小剐蹭不报险 责任方拒赔可申请保险先赔
稿件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已在全国多地区试点的商业车险改革终于要到河北了!记者从河北省保险协会获悉,河北省的商业车险改革会在7月份全面推行。目前,各保险公司都在忙着调试系统、培训人员,部分公司已提前推行新车险示范条款的部分内容,到7月份会逐步落实到位。那么,新的商业车险会有哪些新变化?保费是降了还是涨了?保障是多了还是少了?车主在投保时要额外注意些什么?本报记者咨询了多家险企和业界专家,为您一一讲明白。
出险越多保费越高 小剐蹭就别报险了
车主们最关心的是保费问题,改革实施后,保费是涨是降因车而异,主要取决于上年度出险情况,出险越多,保费越高;出险越少,保险越低。
根据新方案的规定,上年度出险1次,保费不变;出险2次,保费上浮25%;出险3次,保费上浮50%;出险4次,保费上浮75%;出险5次以上,保费翻一倍。省会一位车险理赔人员举例说,比如你的新车保费是4000元/年,如果当年出险达到2次,次年保费就会变成5000元;如果出险3次,次年保费就会变成6000元;如果出险4次,次年保费是7000元,出险达到5次,次年保费将达8000元。
当然,不出险的奖励也很令人期待。方案规定,新车在上一年度没出险,保费享85折优惠;连续2年没出险,保费享7折优惠;连续3年没出险,保费享6折优惠。同样的例子,新车保费4000元/年,如果当年不出险,次年保费会变成3400元;两年不出险,次年保费是2800元;三年不出险,次年保费会是2400元。
这位车险理赔人员表示,新规定实施后,会督促车主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培养好的驾驶习惯,以尽量减少出险次数。从实用角度出发,车辆发生小剐蹭想报险时要先算算账,维修成本与次年增加的保费相比哪个更便宜?如果维修成本更便宜,最好自行解决,就不要报保险公司了。
据保监会提供的数据,2015年6月1日开始首批试点的六个地区,试点首月车均保费同比下降约9%。约77%的投保人续保保费同比下降,约23%的投保人续保保费同比上升。可以看出,多数投保人在新车险中得到了实惠。
按折旧价投保 “高保低赔”时代终结
新车险还有一大亮点,就是按折旧后的车辆价格投保,这一规定不仅会让车主省下一笔保费,更重要的是业界诟病多年的“高保低赔”将得以终结。
何谓“高保低赔”?简单说就是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而车险出险造成全损时,却要按照车辆的折旧价来赔付。此次车险改革条款即明确,按折旧后的车辆价格来投保,比如你的新车购置价为20万元,使用5年后很可能会折旧为10万元,那就按10万元来交保费。
记者在几家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很多公司已经悄悄取消了“高保低赔”,按车辆的实际价格来投保。比如李先生的车辆购置价为12万元,开了5年后,最近他投保的车损险保额已变为8万元。
品牌不同保费不同 买车前要看“零整比”
如果你以为买车的价格相同,保费就相同,那就大错特错了。新车险条款的费率不仅与购车价格挂钩,还与车辆品牌挂钩,比如同样是20多万元的价格,一辆奔驰A级车比一辆大众汽车的保费要高出一大截,为啥?因为奔驰车比大众车的“零整比”要高,即奔驰的配件更贵,维修成本更高。
关于“零整比”,负责某公司车险理赔的王经理解释说,“零整比”是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这个比值越高,车险的费率也就越高。所以他建议准备买车的市民,在买车前最好关注一下想买车辆的“零整比”和车险费率,在同价格车款中,选择费率相对低的车型,这样的车型事故率低,保费便宜。
保单“即时生效” 新车未挂牌亦可赔付
车主李先生在去年6月遭遇过一件烦心事,当时他在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并同时投保了商业车险,开车回家的路上不小心剐到了路灯杆,新车被蹭伤。可是他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险时却被告知不能理赔,因为他购买的车险生效时间为“次日零时”,即出险时保单还未生效。
新车险条款实施后,类似李先生这样的烦心事将不再发生。因为新车险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和“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车主只要选择“即时生效”,车辆就可马上纳入车险保障。
另据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介绍,“即时生效”受益最多的还是盗抢险。按以前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盗抢险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车辆领取正式号牌之日开始”,即临时牌照不纳入保障。新条款实施后,将不再区分临时牌照与正式牌照,只要车主选择“即时生效”,盗抢险责任即生效。
“自家人被撞”也可申请赔付了
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的范围,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了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可以获赔了。
而此前,“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则被归入保险免责范围内。市民张先生说,他刚买车一个月带全家自驾游就不小心撞到了妻子,致使妻子脚腕扭伤。他原以为有保险即可索赔,结果在索赔时却被告知,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属免责范围。省会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说,因为业界曾经发生过被保险人与家庭成员联合骗保的事件,使得保险公司普遍比较谨慎,将“家庭成员”列入了免责范围。不过新车险条款实施后,取消了这一免责条款。
责任方不肯赔 车损险可“代位求偿”
车被撞了,怎么索赔?按以前的程序,被撞的车主只能向责任方索赔,再由责任方向责任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如果责任方拒绝赔偿,被撞的车主会很无奈。新车险条款实施后,又多了新方法:责任方不肯赔偿,被撞的车主可以直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来索赔,即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再向对方追偿。业内人士将这一索赔方式称为“代位求偿”,简单说就是甲方欠乙方钱不还,乙方要不回来,可向第三方丙方索赔,丙方将钱还给乙方后,再向甲方去追偿。
河北省保险协会人士解释说,车险改革后的索赔方式有三种:一是向责任方索赔;二是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三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并交由他们向责任方追偿。
无法找到第三方 买“特约险”可赔付
爱车放在路边被刮伤,却找不到肇事者,向保险公司报险后,只能赔70%,另外的30%属免赔范围。这是很多车主遭遇过的郁闷事。车险改革后,找不到第三方也可以全额索赔了,只要你投保了“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这是车险改革时推出的附加险种,专门保障找不到第三方的车辆事故。
据保监会的统计,在首批试点地区,新推出的“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已成为除“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之外投保率最高的附加险。
车险投保注意三大误区
误区一:12万元以下交强险都可赔
有些车主认为交强险有12万元的赔偿限额,发生交通事故后,这12万元属于“必赔项目”,有交强险就够了,因此仅投保了交强险。但是交强险赔付是有限额的,并不是所有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按现行交强险规定,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万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在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万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
误区二:上了“全险”就全赔
实际上并无“全险”这个概念。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主要险种。对于玻璃险等特别险种是不包含其中的,投保人要了解每个险种的承保范围才能按需投保。
误区三:任何事故保险都能赔
根据交强险条例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有些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如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等。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存在违法驾车情形,如醉酒、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本报记者 刘文静
编辑: 林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