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无牌车安警报器连闯红灯 面临记26分惩罚

16.01.2015  11:07

14日,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八大队在辖区范围内严查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其间,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红色轿车连闯两个红灯,被民警截获。

在14日当天的行动中,交警八大队在辖区多路口部署警力,严查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9时许,记者来到学院路与南湖大道交叉口时,路口旁停放着一辆黑色轿车。据民警介绍,他们在检查过往车辆时,发现该车未悬挂号牌沿南湖大道由西向东行驶,遂将其拦截。经检查,民警从该车后备厢发现两副号牌。经进一步核查,两副号牌中,“辽A”号牌系假号牌,“吉E”号牌为该车所有。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车驾驶人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处200元罚款,并记12分。

时隔不久,民警驾车进行流动巡查时,发现一辆红色轿车未悬挂号牌连闯红灯。民警随即采取行动,将该车截获。经检查,民警从该车后备厢中发现了一副号牌,经核实系该车所有。同时,民警发现该车还非法安装了警报器。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其称未随身携带。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100元罚款,记6分;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处50元罚款,记1分;未随车携带行驶证,处50元罚款,记1分;非法安装警报器的,处500元罚款,并予强制拆除、收缴。因此,该驾驶人面临1000元罚款,记26分,并强制拆除、收缴警报器。

交警八大队民警表示,涉牌涉证的车辆在路上行驶时有恃无恐,已经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这些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还加剧了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超速甚至交通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严重影响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交管部门治理的重点,交警部门表示,近期将对遮挡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要严厉打击明目张胆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