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 服务发展大局
践行司法为民 服务发展大局
——2016年全市法院工作综述之二
□本报记者 戴丽丽 通讯员 王文彬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部门的神圣使命。作为司法机关,我市两级法院在2016年的工作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稳定大局,拓展民生司法,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推进法治石家庄、幸福石家庄建设。
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2220件,比去年增加29078件,上升23.61%;审执结140498件,增加35300件,上升33.57%;结案率92.30%,提高6.88%。其中,中院受理24938件,比去年增加3997件,上升19.09%;审执结23196件,增加4469件,上升23.90%;结案率93.01%,提高3.61%。
发挥审判职能
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2016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石家庄市“十三五”规划,市中院出台了《关于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法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协同发展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履行好为协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重要职责。
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共审理商事案件49490件,标的额390.87亿元。不断深化“为企业司法把脉”“法官进社区”等活动,提出司法建议108条;赞皇法院深入开展“送法四进”和“法企共建”活动,高新区法院制定了《关于切实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意见》,深泽县法院充分发挥“维护企业权益法律服务中心”作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堵塞漏洞,创新发展。共审理刑事案件7244件,判处罪犯9535人,依法审理了吕志等六人拐卖妇女案,苗会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案等重大案件。共审理行政案件1957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73件,市中院连续三年发布了《行政审判白皮书》,与市政府法制办联合举办了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观摩座谈会,支持政府依法行政。
此外,我市两级法院积极参与全市“利剑斩污”行动,全年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326件,并召开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情况,发布典型案例。推动全市建立环境资源协调联动机制,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8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实施环境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以实际行动打击污染环境行为,保护省会碧水蓝天。
拓展民生司法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16年,我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结合审判实际,积极拓展民生司法,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市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提供司法保障。
两级法院依法审理民事案件36660件,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飓风行动”,执结执行案件12783件,标的额116.93亿元,执行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力度。市中院与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人民调解和诉讼对接机制的意见》,各县(市、区)法院均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仲裁工作室,合力开展调解工作,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十二项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接待群众45万人次,诉前调解化解纠纷5617件,诉中调解案件14386件,网上预约立案756件。
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市中院培训人民陪审员714名,两级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75.17%。在全市乡镇实现派出法庭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在规范运行、充分发挥法庭作用上下功夫,全市法庭接待群众3.1万人次,开展普法宣传2056场次,调解化解纠纷3513件,司法确认493件。
广泛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组织市中院和主城区法院法官进街道、社区、校园、企业开展活动218场次、3628人次,栾城区法院抽调21名法官担任驻乡镇法律顾问,矿区法院建立“法官社区联系人”制度,走进社区服务群众,市中院民一庭李祥被评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佳”案件办案人。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