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团旅游出车祸 游客该向谁索赔
可向车方和旅行社主张侵权及违约责任 游客最好自己再买份意外险
8月9日发生在西藏的特大交通事故,再度给旅游安全敲响了警钟。游客在跟团出游过程中,如果遭遇交通事故,出现意外伤害,到底该向谁索赔呢?石家庄市旅游纠纷调解处理中心有关人士昨天表示,游客可通过诉讼方式向车方主张侵权责任,或者依据旅游合同向旅行社主张违约责任。同时提醒游客,在报名参加旅游团时一定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给自己买份旅游意外险。
旅游大巴中有两名河北籍游客
8月9日16时25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境内,一辆旅游大巴车与一辆越野车和皮卡车碰撞,大巴车坠入悬崖,发生事故时,三辆车上共有55人,事故共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据了解,旅游大巴旅客来自西藏飞翔旅行社,大巴属圣地汽车旅游公司。目前,涉事飞翔旅行社负责人与圣地汽车旅游公司负责人已被依法控制,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仍在调查中。
据报道,事发时,核载55人的旅游大巴车上,共有司乘人员和游客50人,游客分别来自安徽、上海、山东、河北等地。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省市旅游部门目前尚未接到本地旅行社上报涉及该事件情况,也未接到西藏旅游部门就此事函件。但旅游大巴中有两名乘客身份证号码以“130”开头,据前六位号码推测或为保定人,两人通过杭州一家旅行社报团出游,具体伤亡情况不详。
跟团旅游遇车祸该向谁索赔
西藏特大交通事故,再度给我们日常旅游安全敲响了警钟。根据对交通风险事故的统计分析,旅游交通风险中以车辆交通事故风险最高,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远远高于其他交通工具。
报名参团旅游途中,一旦遭遇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游客到底该向谁索赔呢?石家庄市旅游调处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致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辅助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辅助者没有尽到谨慎选择的义务,需要承担补充责任。
交通事故涉及人员众多,是旅游事故中牵扯精力最大、伤亡最多的案件类型。旅游途中一旦遭遇交通事故,游客可通过诉讼方式向车方主张侵权责任,或者依据旅游合同向旅行社主张违约责任,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侵权方进行追偿。至于赔偿金额,要根据每个事故的不同情况,最终确定。
旅行社责任险不承保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旅游保险主要有三种:一是旅行社责任险,由旅行社缴费;二是旅游意外险,由旅游者自行缴费以减少出行风险;三是高风险投保,也是旅游者自行缴费。
很多游客认为,跟团旅游的好处之一是旅行社已经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自己不用另外再买旅行保险。其实不然,游客在旅行途中出现意外情况后,只有部分情况才可通过旅行社责任险获得赔偿,即只有旅行社存在过错,致使游客人身、财产遭受了损害,责任保险公司才会实施赔偿。而旅游意外保险事故的责任者是不确定的,有可能是旅行社也有可能是游客,或者第三人。旅游社责任险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
石家庄市旅游调处中心建议,旅游意外保险是游客转嫁意外风险的必要保障之一,因其不涉及事故责任认定等问题,在一般意外风险来临时,游客可以快捷、有效的获得赔付;对旅行社而言,也是给予游客必要补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外出旅游时,广大市民最好同时投保旅游意外险。
参团出游慎选“夜车团”
石市旅游调处中心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在报名参加旅游团时一定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这样的旅行社信用好,相对来说更有保障。一定要对整个旅游行程的所有细节全面了解,游览过程中,遇到危险隐患,随时向导游提出建议,避免意外发生。参团出游时,一定要向旅行社了解所乘坐的交通工具,询问车辆保险状况、营运资质等情况,特别建议广大游客谨慎选择“夜车团”,减少安全隐患。
乘车时一定系好安全带,万一车辆发生碰撞或侧翻,避免被甩出车外或碰撞受伤。车辆行驶中切忌站立或在动荡的车厢内走动,以免车辆转弯或急刹车时发生意外。在国外乘坐旅游车时,不乘坐第一排的工作人员专座,此专座只为工作人员保险,游客乘坐发生意外得不到赔偿。
同时,游览中要时刻注意安全,在海边观景或沙滩散步的旅游者要特别注意风浪袭击;赴山岳型景区要特别注意天气和景区设立的安全警示标识,不要到景区划定的安全游览路线以外游玩,不要进入有危险的地方,以免发生意外。此外,参加涉水的旅游项目,要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配合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出行前应关注目的地的气象、汛情、灾情和疫情等信息,不要前往有危险和流行病疫情地区。
5种途径旅游维权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应当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景点门票、医疗单据等,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纠纷时,应保持冷静,理性维权。不要采用过激的言行,比如拒绝登机、船、车等。
如果遭遇旅游纠纷,游客可根据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自愿选择:1、自行协商;2、向石家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3、向石家庄市旅游纠纷调解处理中心申请调解;4、向石家庄旅游仲裁调解处理中心申请仲裁;5、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石家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咨询电话:86061715
石家庄市旅游纠纷调解处理中心 咨询电话:86699994
石家庄旅游仲裁调解处理中心 咨询电话:86689190
□本报记者 翟开矿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