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6.01.2016  11:57

    近日,石家庄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三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石家庄市残联教就部主任兼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书记杜进校、康复部主任杨向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9年至2014年春节、中秋、国庆期间,杜进校、杨向东二人先后10次收受下级单位礼金每人共计5000元,其中党的十八大以后,每人各收受礼金1500元。杜进校、杨向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高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违规公款购买接待用酒和土特产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后,该局使用公款购买酒水和土特产品用于吃喝招待,并在财务列支报销相关费用,且招待费超标。时任局长胡志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长安区东古城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吴书文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11月,吴书文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共摆酒席74桌,并收受礼金。婚礼前后,其未按规定向党组织报告有关事项。吴书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言出纪随、一寸不让。春节将至,各级党组织要紧盯关键节点,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从严要求自己和家属,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文明过节,树立良好家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执纪,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中共石家庄市纪委

    石家庄市监察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