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为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现将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晋州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强因下属长期吃空饷违纪问题被问责。2013年7月至2016年3月期间,该局副主任科员张成岗长期以处理个人债务需要为由不到岗上班,且不按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正常支取工资,受到政纪处分。李国强在2013年、2014年省市开展的治理“吃空饷”活动中未将张成岗情况予以上报并自查自纠,造成了不良影响。2016年4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李国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井陉县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娜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016年2月15日,井陉县地税服务大厅多名人员缺岗,被河北电视台经济频道《今日资讯》栏目暗访发现后,当晚,以《节后看作风》为题对此问题进行了报道,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井陉县地税局征收分局(即地税服务大厅)分局长霍小亮受到政纪处分。2016年2月,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许娜被诫勉谈话。
鹿泉区石井乡党委、纪委因多名村干部违纪问题被问责。石井乡栈道村村干部失职,致使部分村民2004年至2014年骗取粮食直补13.75万元;石井乡北薛村2004年至2014年以村两委干部名义骗取退耕还林款,用于村务开支和抵顶工资;石井乡石井村村干部2014年因管理不善,造成32亩由村委会管理的玉米颗粒无收。石井乡3个村涉及的14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2016年4月,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石井乡党委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石井乡纪委被通报批评。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自觉地把监督责任抓好夯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触犯纪律“底线”动辄则咎。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紧压实。
中共石家庄市纪委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