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河北省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

25.05.2015  11:48

    石家庄日报讯(记者 焦莉莉)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即日起,全省统一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价格主管部门停止发放及变更收费许可证。

    每年向社会公示年度收费情况公报

    近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政策衔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推进管理方式转变。

    取消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后,要建立以收费单位情况和其收支状况为主要内容的年度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各收费单位要建立收费台账,详细记录收费情况,切实规范收费行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收费单位要通过河北省收费情况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年度收支等情况。

    每年7月1日前,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年度收费情况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