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起取消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03.04.2017  01:47

近日,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联合印发文件,确定自今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计年减轻全省企业和个人负担近17亿元。

此次出台的政策涵盖环保、住建、交通、水利、质检、公安、农业、国土、民政等21个执收部门,共41个项目,其中涉企收费项目35个,涉及个人事项6个。这些项目包括环境监测服务费、房屋转让手续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采沙管理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预防性体检费、婚姻登记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