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发布10起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05.07.2018  18:33


7月5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0起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图为发布会现场。 吕熠摄

  今天,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0起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全市共有9人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被判刑,涉及标的额2215940元。

  此次公布的10起案例,既有公诉案件也有自诉案件,既有自然人犯罪,也有单位犯罪,还有负有执行义务的担保人构成犯罪的情形,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对于准确把握拒执罪的两种追诉途径,特别是其中自诉案件的立案受理标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从量刑结果看,有的被告人因在判决宣告前积极缴纳执行案款,确有悔罪表现而被判处轻刑或适用缓刑;有的被告人则因始终抗拒执行、不思悔改而被判处实刑,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重在推动执行、重在预防教育的刑罚适用目的。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建彬表示,执行难问题的产生和长期存在,是各种因素相互交织、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集中体现。其中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不惜触犯刑法实施拒执犯罪,是导致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拒执犯罪作为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最严重的表现形式,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而且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和法治权威;不仅造成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而且严重侵蚀社会诚信体系大厦的基础。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沧州市两级法院开展了集中惩治拒执罪专项行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建立和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机制,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2016年1月至今年6月份,全市法院对拒执罪被告人共判处刑罚23人。依法畅通诉讼渠道,确保对拒执罪精准高效打击。沧州市还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教育、预防功能,并定期公布拒执罪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惩治拒执罪的强大舆论氛围。(戴绍志、吕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