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四项措施”强化企业环境监管

10.07.2017  09:32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排污行为,确保全县环境安全。赵县环保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强化工业企业环境监管。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不定期约谈工业企业负责人,要求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环保工作主观能动性,自觉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二、强化风险隐患整改。开展工业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不断建全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积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环境风险隐患。

三、强化日常环境监管。结合“双随机抽查”等日常工作,采取定期监测、检查、明察暗访及夜间巡查等方式,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强化群众信访查处。把处理环境信访案件作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途径,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