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四个到位”保障环保监管新常态
一、责任落实到位。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建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监管责任和督查作用。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标准要求,积极主动治理污染,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监管整治到位。严格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以强化监管为保障,进一步创新监管模式。用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等手段,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加大执法监管和暗查暗访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形成“最严环保法规组合拳”,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改善。
三、执法服务到位。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和执行好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规范环保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从项目审批到“三同时”验收,从环境监察到违法行为查处,从排污收费到污染企业治理整顿等,明确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将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放在第一位,认真办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及时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和环境纠纷。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为企业搞好服务,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环保实际问题。
四、宣传教育到位。局网站将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办事程序、项目管理以及局内日常工作措施、工作动态、经验和做法等对外公开,满足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知情权,有效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节日举行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牌、发放环境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普及新环保法,努力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在环境执法过程中注重宣传教育的作用,采取严格执法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寓情于理,提升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