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五项举措规范执法行为

15.12.2017  13:56

 

      一、加强自身建设,推行“首问负责制”,切实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建章立制,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公开、透明、民主的办事制度。

三、打击各种环保违法行为,加强对全县排污企业治污设施运行和“三废”排放情况的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污染隐患。

四、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对列入国家名录明令取缔和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以及重复建设项目,一律卡死关口,同时防止招商引资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转移和新污染源。

五、强化“公仆意识”,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噪声、水污染、空气污染等热点问题,做到各类环境纠纷、事故等信访案件调查快、处理快、反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