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五措并举”确保环境安全

02.02.2016  15:16

一、开展隐患排查,深化环境保护检查行动工作成果,对前期排查的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方面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环境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四、认真解决环境污染投诉。畅通环保投诉受理热线,做到诉必查,查必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环境安全,社会稳定。

五、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前沿优势,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辖区内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