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环保局严控城区噪声污染为高中考考生保驾护航

05.06.2014  19:08

为确保高考、中考期间考生有安静的备考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赵县环保局自6月1日至6月25日对城区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源采取强制性规定:

在城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每天中午12:00至14:30、晚20:00至次日8:00的时段禁止施工。6月7日、8日、21日、22日,全天24小时禁止施工。在此期间该局安排执法人员24小时对城区内的施工单位进行巡查检查,发现建筑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处上限罚款。

该局24小时受理噪声污染举报电话84940051,举报案件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