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 环保局七举措强化工作作风建设

05.02.2015  10:35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清正廉洁为民服务宗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赵县环保局今年采取七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一、强化集体荣誉感。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单位良好形象,遵守工作纪律、勤奋敬业工作,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为提升单位的形象和地位、推进各项工作而努力。 
    二、增强大局意识。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观念,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从市县环保工作安排,以人为本,和谐执法、和谐管理、竭诚服务。严格项目审批,建立环保监管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为实现赵县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要求执法人员经常深入企业一线,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立案、早查处、早结案,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狠抓组织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和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要按程序向有审批权的领导提出书面申请,不允许电话请假;上班期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强化学习。利用时间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工作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尺度、准确执法。 
    六、提高廉政意识。把预防腐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坚持关口前移,防范为先,加大教育力度,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监督检查。局领导每周对各科室工作纪律遵守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求科室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从而确保贯彻“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