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玉山: 百姓满意的“全国模范检察官”
有这样一位检察官,工作中始终把群众当做家人,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做家事,把群众的来信当做家书,每次都争取让群众带着期盼来,带着满意去。他就是市检察院的“全国模范检察官”贾玉山。
在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记者见到贾玉山时,他正忙着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警官谈案子。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大队教导员 刘学军:对于案件来说,证据是最重要的,贾检察官总是能指出检查中的一些问题,提高我们的办事效率。
市检查院案管办主任 贾玉山:我们受理的案件可能都是判无期徒刑,都是大案,办成的案件要求都是精品,对于办案人如果有百分之一的疏忽,对当事人来讲错误就是百分之百,所以我们办案不允许出现任何错误。
为了防止办案出错,这些年来,贾玉山认真研究法律法规,在他的办公电脑上记者看到,里面包含有100多个文件夹和近千份的法律资料。
在市检察院公诉处负责办案综合指导工作8年的时间里,贾玉山经手指导、办理的上千件案子无一差错。2012年市检察院新成立案管办, 贾玉山担任负责人。15本专业书籍,厚的近500页,他用一个多月时间就全部吃透。每当一部跟检察业务有关的新法出台后,他都争取在短时间内尽快掌握。不仅如此,他还经常帮助身边的同事。
贾玉山告诉记者,办案光有理论知识不行,重点是要学会实际运用。多年来他总结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耐心讲理加换位思考,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来办。”采访中,贾玉山的同事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一次一对夫妇来上访,因为他们的儿子在购物时与他人发生口角并被对方拳打脚踢致死,可法院没有判决被告死刑立即执行。
而隔了一日,这对夫妇因纠结于有关办案部门嫌他们提出的80万元赔偿费过高,再次情绪激动地来到检察院上访。
因为在工作中与群众接触特别多,贾玉山越来越体谅群众的难处,越来越感觉到法律和群众知识信息的不对等。在他看来,当一个人民检察官并非“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那么简单,必须视群众诉求为天大的事儿,争取让群众带着期盼来,带着满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