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淑军:着力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
□贾淑军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建设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县域作为我国最基本的综合行政单元、联接城市和农村的空间载体,拥有种类多样的自然资源,丰富多彩的地形地貌,同时也汇聚着大量的城乡人口。县域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将会对我国新型城镇化产生巨大的增量效应。河北是一个农业大省,全省人口主要分布在县域范围内。加快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不仅有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而且可以推动工农融合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生产和收入水平,扩大消费、拉动投资、催生新兴产业,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县域新型城镇化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大城市人口承载力越来越接近饱和,特别是受大城市高门槛、高房价和高生活成本的多重压力影响,大量农村人口很难通过“异地转移”进入大城市实现市民化。通过提高县城和小城镇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产业和优势要素聚集能力,提升城镇品牌和经济实力,能够就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短时间内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县域城乡统筹发展进度。通过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引导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提高城镇化水平,并协调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是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效途径。
县域新型城镇化是工农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县城和小城镇作为县域产业、要素、资源配置的空间集聚载体,在城镇和农村各种要素配置流动中发挥着枢纽作用。产业空间布局关系到区域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对人口空间流动发挥着引导作用,人口集聚和产业结构调整又会对城镇功能提升不断提出新的要求。通过不断拓展城镇和农村的产业及公共服务功能,加速农村人口职业分化和土地资源的聚合,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机械化水平,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并与城镇二三产业协调联动、融合发展,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可有效促进县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各具特色的资源禀赋和人文地貌又会形成诸多特色鲜明的县域经济板块,打造区域特色产业新优势,为城乡、工农融合发展提供动力支撑。
县域新型城镇化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引擎。县域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互动、工农互惠、文化传承为主线,将更多先进的技术和要素向农村配置,以城镇建设带动农村建设的新模式。在新型城镇化引领下,村庄建设将更加注重延续历史文脉、保留特色风貌,增加现代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给,提高农村居民生活居住的舒适度和幸福感。我省农村地区普遍比较落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深入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激发更多的社会经济活力,打造升级版的现代农村。同时,要与城镇建设协调联动,形成城乡良性互动格局,让广大农民更好地分享现代化发展成果。
从我省实际看,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应注重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是强化全域一体化发展。当前,我省县域产业结构、人口结构和功能布局都处在调整和提升阶段,应从全域的角度,规划设计村镇一体化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人口布局,统筹考虑产业、居住、文化、休闲、生态等功能,明确发展导向。根据产业基础和人口城乡分布特点,加大对城乡路、水、电、讯、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快实现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服务水平,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向县城和小城镇聚集。
二是做大做强产业基础。要立足区域资源和产业优势,以就业优先为导向,加快二三产业发展,大力构建以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多元化产业发展新格局,实现资源的高度集聚和高效利用。要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新型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各类产业园区,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和骨干企业,培育壮大新兴特色产业集群,提高产业聚集力和企业竞争力,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要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积极推动与先进地区在体制、产业、市场等方面的对接与融合,培育发展具有区域特色和品牌优势的产业、企业和产品,不断加深县域经济在区域产业分工体系中的参与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县域经济的带动力、吸纳力和辐射力。
三是充分体现“记得住乡愁”的乡土风情。我省地形地貌多样,区位条件得天独厚,经过历史传承和文化积累,造就了冀北、冀南、冀东、冀西别具一格的民居风格。县城和小城镇建设要遵循地形地貌特征,注重传统文化底蕴的传承,建成区域特色城镇,打造区域美丽风景线。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要注重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统筹推进,与城镇建筑相协调、相适应。村庄规划要在注重提升功能基础上,保持乡村原始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保护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居。农村民居建设要在建筑风格上体现传统民居特色的同时,与时俱进,融入一些现代元素,并善于将一些新技术、新产品广泛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中,使农村具备现代设施和功能的同时,凸显“文化符号”。既要注意单个民居、单个村落特色,还要注意区域性民居特色,使建筑格调、色彩、外观相协调,形成区域整体特色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