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不可任性,贵州完善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13.10.2015  11:25

10月9日,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印发新版《贵州省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以下简称“自由裁量规定”),修订完善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有权太过任性。

据悉,“自由裁量规定”系为规范全省专利管理部门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贵州省专利条例》等有关规定而制定。“自由裁量规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基于正当目的,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程序正当、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同案同罚”和综合裁量等基本原则,对违法行为处罚与否以及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进行正确判断并作出决定。“自由裁量规定”对假冒专利、继续侵犯同一专利权等8类专利违法行为,依据情节轻重,设置了具体的处罚幅度和标准,供全省各级专利管理部门在实施具体行政处罚时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