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设区市政府立法培训会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推进政府立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26.10.2017  20:00

 

图为会议现场。  本报记者 刘小林 摄

本报讯 (安红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切实提高政府立法水平,10月20日至21日,省法制办在保定市举办全省设区市政府立法培训会,各设区市法制办分管主任及相关负责人,省法宣办、省法制办相关人员5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周英、省法制办副主任赵树堂分别围绕地方立法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的几点思考进行了授课辅导。培训会还组织与会人员围绕本地立法工作开展情况、立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省法制办主任时清霜在开班动员讲话中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明了“八个明确”的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作出部署,提出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各设区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观点、新部署、新要求,融入政府立法工作中,科学设定立法计划,全力推进政府立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时清霜强调,一是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认识设区市立法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事业心做好设区市立法工作。二是不断增强开展立法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要坚持依法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立法法》将设区市立法权的范围明确为“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在制定立法计划、确定立法项目时,要避免越权立法。要坚持突出地方特色,确保务实管用。紧紧抓住本地急需立法解决的问题,科学分析立法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需要优先制定的事项进行立法,确保立法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切实增强提高立法能力和素质的紧迫感、危机感,做到“三个着力”。着力提高思想道德素养,从思想上解决立法工作的认识问题,树立立法为民情怀,敢于坚持原则。着力提高立法业务能力,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学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学习立法各个程序的方式方法及立法技术规范,努力掌握立法规律,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着力加强上下左右联动,对立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向省法制办、省人大乃至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咨询,善于学习借鉴省内、省外其他地方立法经验,善于借用社会各界的“外脑”作用,努力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

培训会还安排与会人员观摩正在河北大学举办的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听取了全国各地立法专家的发言和专题研讨。

来源:河北法制报·政府法治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