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审计购买社会服务实施办法 规范审计购买社会服务行为

26.07.2016  13:03

  近日,青海省审计厅、财政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审计机关购买审计社会服务实施办法,着力规范审计购买社会服务行为。

  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审计机关购买审计服务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购买审计服务的内容、程序、流程及要求等,通过市场竞争择 优选择承接审计服务的社会力量。二是明确了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并对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进行了约束。三是明确了购买审计服务项目,即主要包括造价咨 询、财务审计以及专家咨询等方面。四是明确了采用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即由购买主体将需要购买的审计服务项目打成若干服务包,并明确规定每个包的服务内容 和质量等要求,经过政府采购向承接主体购买相关服务,并规定了购买审计服务的详细流程。五是明确了购买审计服务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保本、微 利”的原则,合理确定购买审计服务支付标准。

  另外,办法还对财政部门、购买主体、承接主体的职责分工以及购买审计服务的绩效考评作出了具体规定。

  该办法的实施,将有效缓解各级审计机关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审计力量不足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的矛盾,切实规范审计购买社会服务行为。(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