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贫困人口看病报销年度最高可达百万以上

21.03.2017  21:35

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今日召开的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每年投入财政资金20亿元对贫困人口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大幅度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河北省去年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自2016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启动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提高31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同时在承德市启动其他贫困群体救助试点,总结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经核查,2016年8月至12月,共有190773名符合医疗保障救助条件的人员发生住院医疗费。截至今年3月15日,累计兑现待遇2.67亿元,其中住院待遇2.46亿元,门诊待遇2131万元。

贫困人口在县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可达到95%以上

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报销水平大幅度提高。基本医保段,报销起付线降低50%,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大病保险段,取消报销起付线,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自付合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报销,年度封顶线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医疗救助段,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两段报销后剩余合规医疗费用,再由医疗救助基金按80%比例予以救助;因患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报销超过住院医疗救助封顶线的,剩余合规医疗费再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

三重保障制度报销下来,就报销比例来讲,在省市三级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可达到90%以上,比一般居民提高近30个百分点;在县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可达到95%以上,比一般居民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就报销金额来讲,贫困人员住院就医报销年度封顶线可达百万元以上,再也不用担心住不起院了。

贫困人口就医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比例由50%提高到70%

大幅度提高门诊慢性病保障水平。对患有门诊慢性病的救助对象,实行“基本医保+医疗救助”两条保障线报销医药费。基本医保段,对高血压(Ⅲ期高危及以上)、风心病、肺心病、心肌梗塞等18种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合规医药费,按75%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6000元/年;对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症精神病4种重大慢性病门诊合规医疗费,按90%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年。

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超过基本医保封顶线的自付合规门诊医疗费,再由医疗救助基金按70%比例予以救助。两条保障线结合在一起,普通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可达到80%以上,重大慢性病医疗费报销比例可达到95%以上。

门诊统筹待遇也有所提高。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比例由50%提高到70%,贫困人口一般门诊医疗负担也相应减轻。

4月1日起全面启动“一站式”报销结算

继续做好医疗费集中兑现工作。3月底前将2016年8至12月医疗费兑现到位。对因外出打工、信息不准确等原因未兑现的,安排乡村干部通知本人,不设“关门”时间,随来随报。

建立常态化的报销机制。4月1日起全面启动“一站式”报销结算,人社、民政、财政三部门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效衔接,实行三重保障线“一站式”报销,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进一步完善县乡村服务平台,将医疗救助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6月底前将医保信息系统、医疗保障救助记账结算系统覆盖到所有乡镇卫生院,实现县域内住院记账结算,群众住院只需支付个人应付费用。加快推进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6月份开始将城乡居民逐步纳入异地就医住院结算范围,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可在异地住院直接记账结算,减轻现金垫付负担。

对贫困人口全面发放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障卡。4月底前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证发放到10个深度贫困县所有农村家庭,5月底前发放到62个贫困县所有农村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