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部署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25.08.2015  11:07

  质检总局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共同部署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国

本报“质量之光”活动被列入“质量月”活动计划


    本报讯   (记者杨   蕾)近日,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以“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共同部署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推动全社会着力在质量提升上下功夫,以质量的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2015年“质量月”活动重点包括5个方面。围绕质量提升、促进质量水平迈向中高端,“质量月”期间将突出抓好重点消费产品、电子商务产品、输往非洲产品的质量提升和服务业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在重点行业企业中推动建立并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围绕质量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质量月”期间将加大质量宣传力度,树立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相融合,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加强中国品牌、中国创造对内对外宣传力度,推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品牌。同时,还要集中公布一批守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曝光一批质量问题和重大违法案件,发布一系列社会关注的重要质量信息;围绕质量整治、解决重大质量问题,“质量月”期间,将提高质量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抓住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点产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在“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围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全社会质量创新,“质量月”期间,将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培育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培育劳动者的质量责任意识,激发广大职工的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围绕夯实质量基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质量月”期间将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四大质量基础,发挥各研究院所、检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的龙头作用,组织开展互相融合、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升级。

    据悉,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的质检总局在2015年“质量月”期间,将开展丰富多彩、极具特色的活动。例如:开展“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考核”主题活动,公布《进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通告》;开展“电梯安全周”活动;开展消费品、汽车产品等重点专项打假活动;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推动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和国门生物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活动等。其中,本报已连续主办三届的群众性质量活动——“质量之光”也被列入2015年质检总局“质量月”活动计划之中。

    与通知一并下发的还有2015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部分中央企业、部分城市开展的主要活动和今年“质量月”活动口号。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