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质监局纪检组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21.01.2016  10:52

12月30日上午,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组织对省质监局新提拔的10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纪检组长、监察专员赵清超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质监部门的职能特点,对新提拔的10名同志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希望。

 

赵清超要求,要增强责任意识,正确对待权力。每个工作岗位,无论权力大小,都面临着各种诱惑和责任。因此必须要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勇于接受组织、外界和群众监督,同时还要加强对其他同志的监督和提醒。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认识到我们手中的权力姓公,权力属于人民,不属于我们个人,我们的责任就是尽心尽职,干好工作。

 

赵清超强调,要履职尽责,尽快担起责任。在新的领导岗位,要迅速转变角色,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能够为所在单位添砖加瓦。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和具体业务工作一起落实、一起督导、一起检查、一起反思。作为领导干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该说的一定要说到位,该提醒的一定要提醒,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做到“到位而不越位”。

 

赵清超要求,要守纪律、懂规矩,凝心聚力谋发展。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首先必须要做到的就是守纪律、守规矩,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一条铁律。要有高压线意识、不能触碰法律;要有红线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有底线意识,对自己严格要求,不能等同于一般群众。要结合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把敬畏之心,守纪之责浸在自己的血液里,加强自我修养,做守纪律、守规矩的模范。

 

赵清超要求,要严以律己,清正廉洁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就是不但要保证自己廉洁自律,同时还要教育身边人和下属也要廉洁自律。在头脑中一定要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要弦,一定要在清正廉洁上、在遵守八项规定、克服“四风”问题上做表率,贯穿到工作的每个环节,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事情变化大问题。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努力实现做一个纯粹的人,做一个干净的人,做一个敢担当,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