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质监局“六五”普法期间建设法治质监工作纪实
“三连冠”的背后
——河北省质监局“六五”普法期间建设法治质监工作纪实
□ 段洧龙 本报记者 王 越
连续3年被河北省政府评为“河北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三连冠”的背后,正是河北省质监局在“六五”普法期间建设法治质监的真实写照。
12月1日,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在检查“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时,河北质监局副巡视员刘江潇介绍,2015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5年间,河北质监结合普法工作新形势,多渠道创新普法模式,活用善用法治思维,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从上到下实现了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省质监系统掀起了学法、用法、守法的新高潮。
“火车头”带动
河北质监系统普法工作亮点之一就是强化对领导层的法律知识普及,领导层法律素质过硬,从而带动系统上下形成良性互动的懂法、守法、依法行政局面。省局党组中心组每年定期按计划组织学习法律知识,重点对《宪法》和国家新颁布实施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并对拟提拔任职的同志统一进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从领导层入手,以领导层的“火车头”带动作用为普及手段,上下联动,为河北质监系统普法工作走向正规化、常态化、高效化提供了保障。
河北省质监局制定出台了《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不仅明确了阶段性普法任务和重点,而且做到了五年有普法工作规划、年度有普法工作计划,保证了普法工作有计划地顺利展开。
以省局出台的规划为基准,各市县质监局制定了适合自身普法工作开展的措施,行成纵横双链条保障,使得依法行政观念在全系统中渗透。
廊坊市质监局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严格执行法制管理与监督“案、审、决”三分离和“预审、初审、集体审议”三级案件审理制度,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三步式”执法和“一案三卡”制度。
石家庄市质监局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针对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导致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顺畅、移送难的问题,积极推进产品质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建立。
多样化推动
建设法治质监,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河北省质监局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活用善用法治思维,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省局与侯凤梅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用了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在重大决策的制定、重大合同的签订中都积极参与并提出相关专业法律意见,发挥法律专家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指导和咨询作用。平均每个月帮助省局审查2份合同,多次参加省局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分析会。
“六五”普法期间,河北省质监局结合系统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辅导讲座,开阔思路提升水平。先后邀请原省司法厅李益民厅长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了专题讲座,邀请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周汉华教授进行了主题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讲座,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行了深入解读,有力推动了该局的依法行政工作。
利用网络普法,创新普法形式。在该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普法宣传专栏,将全省质监系统组织开展普法工作的情况,以及质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不同种类及时对外公开。各处室及时将涉及审批等管理服务事项的有关文件上传到网站上,加大了对外信息公开及普法宣传的工作力度。
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掀起全省质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新高潮。特别是组织了系统内部“技术大比武活动”,制定了竞赛规则和竞赛试题,并抽调部门专家组成评委组,参与现场比赛的评判,有效促进了全省质监系统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快速提升。
全方位联动
随着法治质监的理念扎根心中,河北质监在积极探索依法行政之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不断深化。近年来,该局根据法律法规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先后6次下放管理层级行政许可事项8项,委托市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4项。为提高审批效率,河北省质监局压缩审批时限,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从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为22个工作日;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从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同时简化审批流程,通过反复论证,将省局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简化为许可业务处室一岗审核把关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即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减少了审批处室多岗审批和取消审批委员会审批等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
为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履职尽责不越位、依法行政不缺位,河北省质监局对照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方案”,对质监部门行政职权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了“省质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并将3个清单进行了公开。
为服务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河北质监局还免除了焊工合格发证、司炉工操作发证等10项收费,并在2014年5月5日河北省政府公布的《河北省关于实施第一批便民服务措施的通知》中,公开向社会承诺:免收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授权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费……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