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出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11.07.2016  21:33

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负责
质检总局出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从质检总局法规司获悉,《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近日正式出台,全国质检系统今后5年将深入开展质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质检,为营造“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发挥应有作用。

 

      《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加快推进法治质检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质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质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检进一步深化,全系统法治观念和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升,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质量法治意识明显提高。

 

      根据《规划》,质检法治宣传教育将遵循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质检为民,服务群众;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的基本原则。以质检干部职工、管理服务相对人和社会公众为重点对象,重点宣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质检法律制度体系和党内法规。

 

      《规划》要求,要健全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包括各级质检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要结合《法治质检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质检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七五”普法工作;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要明确法治质检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要制定“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应当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结合法治质检建设考核评价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规划》还提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各级质检部门要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是对执法队伍、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规划》的安排,各级质检部门要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严格依法履职和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同时,还要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包括打造质检普法品牌,创新“法律六进”活动形式,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打造“质检大讲堂”“质量万里行”等质检普法品牌,大力宣传质检法律和业务知识;创新质检普法载体,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互联网+质检普法”,建设法治质检云平台,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大力宣传质检法律法规;拓展质检普法阵地和培育质检法治文化、创新评价考核机制。

 

      《规划》将质检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分为宣传发动(2016年上半年)、组织实施(2016下半年至2020上半年)和检查验收(2020年下半年)3个阶段。质检总局要求全系统结合实际,组织贯彻落实该《规划》,确保质检“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