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安监局晒出“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0.04.2016  13:39
  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期,唐山市安监局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细则》,并下发通知执行,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细则》分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部分。其中,主体责任清单共49条,详细明确了党组、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和处(室)负责人的具体职责,内容涵盖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严格制度落实、抓好预防惩治、做好表率示范、支持纪检工作等七个方面;监督责任清单共28条,具体指明了纪检组和纪检组长的监督职责,主要包括加强组织协调、深化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办案件、严格请示报告、抓好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内容。
  《细则》把抽象的责任转化为具体的任务措施,把压力和责任层层传递落实,内容具体细化,责任清晰明了,使之既看得见、摸得着、抓得起,又可检查、可考核、可追责,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制度约束、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约束,将有效推市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