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两个责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本报评论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厘清责任、落实责任。近日,市委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提纲挈领、权责明确,为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和保障。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要深入学习贯彻《办法》精神,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落实“两个责任”是大势所趋。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重拳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体现的是党中央的反腐决心。打赢这场反腐败的战役,是人民群众的期待,事关我们党执政地位的稳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落实“两个责任”是我们应对当前严峻复杂形势、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深入开拓、推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宝和牛鼻子。用好这个法宝、拽住这个牛鼻子,我们就能形成更加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体系,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现在,个别党委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当成主体之责、分内之事,只挂帅不出征,只表态、不行动。说到底,这都是党的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决破除认识上的诸多误区,消除思想顾虑,增强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的纪委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各级纪委必须按照党章赋予的法定职能,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认真“种自己的地、耕自己的田”,收紧五指、攥紧拳头,把力量、精力、智慧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业上来,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唯有如此,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成为党的忠诚卫士。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纪委理应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唯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