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回应居民电费等“附加费”质疑

17.11.2014  11:24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13日播发了《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追踪水电油价“附加费”》报道。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回应。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实施普遍性降费。

11月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对收费标准超成本的要切实降低;对确需保留的补偿非普遍性公共服务成本的收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为落实国务院相关要求,财政部官网近日已向社会具体公布了200多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财政部同时明确,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同时,要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禁止通过违规调库、乱收费、乱罚款等手段虚增财政收入。

编辑: 张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