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财政政策再发力 城乡百姓获“红利”
从去年底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国家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更加注重优化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着力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合理安排社保、医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出;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落实和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力度,科学合理确定城乡低保标准。
有关方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随着积极财政政策深入实施,一批惠民新政将在医疗、社保等领域陆续启动,为城乡居民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
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加力推进
据统计,自2009年新一轮医改工作启动至今,中央财政先后投入1000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面向全体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于2016年提高至人均45元。目前,我国已基本建成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面稳固在95%以上,保障水平较以前有了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府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20元。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已扩展至200个地市级以上城市,覆盖全国三分之二地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已全面推开。以省为单位进行网上集中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价格比改革前平均下降3成左右。在一些地方,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价,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通过政府投入来完成,临床按病种付费成为有效的管理、支付方式。
国家卫计委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分级诊疗、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仍是我国医改的“硬骨头”。国家卫计委拟定时间表,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在2020年实现签约服务覆盖全人群;2017年则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同时,鉴于国家在药物创新领域有着巨大潜力,当前,创新药物注册流程偏慢,使许多药物获取时间比其他国家晚。今后,在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加快药物审批制度改革有望取得新进展。
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行动启动
“我们将积极研究制定土地、税收、信贷、债券等支持性政策,着力培育医疗养老、医疗旅游、智慧医疗、健身休闲、健康食品五大产业。”日前,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就国家实施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行动问题时作上述表示。
据介绍,从2016年起,在未来15年内,国家将实施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行动,防治大气、水、土壤污染,促进食品药品等公共安全,建设宜居、健康美丽家园。一方面,国家在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行远程医疗、对口帮扶、预约诊疗、优质护理等,开展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居民看病就医“获得感”,到2030年基本形成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另一方面,健全诊疗制度,推动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秩序。同时,完善全民医保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质量。改革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让群众用上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药品。坚持发展健康产业,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消除制约健康产业资源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将健康促进融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各项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各环节。注重多方参与,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发力的治理格局。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利好低收入职工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省份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造成社保缴费基数相对粗放。随着每年社会平均工资上涨,“年年上涨”也成为社保缴费基数的一个新常态,企业负担过重,同时也影响了职工收入。这一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纳入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造成制度性挤出。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此举意味着职工的社保缴费费率可望实现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迎来调整。据测算,扩大统计口径范围后,社保缴费基数可能下降10%左右。这有利于减轻低收入者缴费负担,让更多低收入者交得起社保,同时拿到手的工资也有望增加。
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就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进行了部署。《意见》指出,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等原则,通过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对符合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李存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