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问效的“利剑”无处不在———河北省财政厅开展省级财政支出政策、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一瞥

28.09.2016  16:38

  近年来,河北省财政厅着力推动财政监督由侧重合规性审查向合规性、绩效性审查并重转型,深入开展财政重大政策、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上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这把“利剑”的作用。

    

  以结果为导向

  

  “在开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工作上,我们真正做到了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根据结果改进和完善政策。”河北省财政厅金融处主任科员杜伟鹏直言不讳地说。

  

  杜伟鹏告诉记者,今年他所在的金融处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为88.63分(良好),而90分以上则为优秀。“这项工作是从去年开始的。在市县自评的基础上,由包括省财政厅金融处和财政部驻河北省专员办组成的省考评小组牵头组织重点绩效评价,全面反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效果。”杜伟鹏解释说。

  

  杜伟鹏对记者说,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评价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更好地改进政策。为了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科学,省财政厅主动与财政部驻河北省专员办对接,从评价方案的制定、绩效指标的设计、评价的组织实施到评价报告的撰写,两部门都通力协作、联合开展。在今年指标评定的标准上,一方面剔除了一些较虚的指标,另一方面要求也更加严格。他举例说,在评价市、县资金配套到位率的指标上,去年的规定是不同比例的配套率有不同的分数;而今年则改为一票否决,只要市、县资金配套率达不到100%,一律给0分。在市、县资金拨付实效上,超过规定时限拨付的,也一律不再得分。

  

  评价的过程也做得更为务实。在市县自评的基础上,绩效评价小组选择了23个县(市)进行重点评价。绩效评价小组不提前打招呼,到保险公司和县财政部门后,随机抽取保单、资金管理明细进行查看和评价。

  

  “在结果应用方面,我们更加注意根据具体的情况去完善政策。”杜伟鹏讲了这样一个故事:2015年以前,全省玉米保险的保障金额为260元/亩,平原地区的农户如果遭灾,保险赔款的钱连买化肥和种子都不够,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作用发挥得并不充分。鉴此,2015年河北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等7部门根据全省玉米的平均物化成本,将保障金额统一提高到400元/亩。

  

  但是,2016年7月,省考评小组到山区和坝上地区的一些县进行实地绩效评价时发现,这些地方多是旱地,直接物化成本较低,农民靠天吃饭,投入较少。保障金额调高后,农民反而会疏于田间管理,放任一些灾害的发生,存在很大的道德风险。于是,在绩效评价完成后,省财政厅将针对此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研究差异化的保障条款,针对平原和丘陵(山区)制定不同的保险政策,从而体现政策性农业保险普惠农户的特点。

  

  “省财政厅组织的绩效评价对提高我们的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河北省地勘局财务处副处长王福田由衷地说。

  

  王福田告诉记者,省地勘局下属20多个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财务管理也只是在行业圈子内自己与自己比较,存在故步自封的情况。“绩效评价使我们的视野变得更开阔了,由原来单纯的找矿变成了资源勘探与关注民生和环境保护并重。”王福田总结说。

  

  三统一:绩效评价范围全覆盖

  

  在新预算法实施之前,河北省财政厅就已经对绩效评价非常重视并大力推广。

  

  “从2014年开始,我们举全厅之力,大力做好绩效评价。”河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常务副局长张振川告诉记者。作为省财政厅开展绩效评价的牵头处室,他对此深有感触。

  

  河北省财政厅专门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规划(2016—2018)》,通过财政重点评价与部门自评相结合的方式,利用3年时间,实现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个层次的绩效评价全覆盖。

  

  为达到这一目标,河北省财政厅组织厅内各部门预算主管处等22个处室、单位,按照统一评价工作计划、统一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评价流程规范的原则,以及财政派驻监督的工作模式,分类分口开展工作活动、重点预算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统一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根据河北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党组关注重点、预算编制审核和绩效监控要求、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总体规划,年初制定统一的绩效评价工作计划,明确评价内容、组织安排、时间节点、方式方法和相关要求等,实现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2015年初,由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厅内相关单位,围绕河北省委省政府关注重点和涉及民生等方面的社会关注热点,统一制定了全厅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包括绩效评价项目49项,涉及财政资金395亿元。

  

  2016年,作为开展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的第一年,省财政厅和省级预算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要覆盖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重点项目的30%,力争实现3年全覆盖。全年共计划评价57项工作活动,涉及32个省直部门,财政资金413亿元。同时,监督检查局选取了1个省直部门,探索对部门职责的绩效评价。

  

  统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印发了《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体系》等政策文件,制定了统一的绩效指标框架和评价标准,逐步建立涵盖各类各行业、分级分层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合理设置指标权重分值,并形成体现行业、专业、历史水平等特点的评价标准,使各项绩效评价工作在统一的评价指标和标准下开展,实现评价结果在同一项目的不同时点和不同项目、同一时点的可比,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前几年,绩效评价不太规范,从去年开始有了质的飞跃。”河北省财政厅财政监察四处处长贾秀申告诉记者,相关的指标体系在实施之前,先向省财政厅主管处室、部门预算单位征求意见,并到市县或项目单位试行,由市县相关部门及试点单位提出意见,最后才形成较为科学、规范的指标体系。

  

  统一绩效评价工作流程规范。在财政重点评价方面,印发了《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规程》,明确评价主体和被评价对象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的职责,细化各工作阶段的工作流程、方式方法、文本格式和具体要求等,规范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健全协调机制,建立系统高效、操作实用的操作规范。同时,规范了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工作。

  

  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的“发动机

  

  强化结果应用是绩效评价工作的落脚点。河北省财政厅通过建立健全绩效报告、公开、问责和与预算挂钩等制度措施,形成评价结果应用闭环,切实发挥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这样就真正实现了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张振川指出。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机制。将部门预算项目、工作活动绩效评价情况作为制定财政政策、安排年度预算、分配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2015年在安排预算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压减2016年项目资金8亿元。

  

  “不光有压减,对于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特别是社会效益好的项目,经过评价我们会建议增加预算资金。”河北省财政厅财政监察二处副处长张铁池介绍,今年二处在开展河北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政策绩效评价时,通过对免费开放政策可行性综合评价和对政策产出、政策管理和政策成果选点评价,评价结果为“”,结合免费开放前与现在展示面积、参观人数、开放天数等情况对比变化,评价报告提出建议在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中,增加该项目的预算资金。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制度。定期汇总各部门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整改落实情况,呈报河北省政府,作为加强预算执行监控、改进预算管理、反映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张振川举了一个例子:2016年初开展的美丽乡村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得到了河北省委副书记的肯定性批示。采纳了绩效评价报告中关于调整奖励资金预算安排的意见,优化了奖补结构、改进了奖补方式。

  

  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制度。逐步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环境保护等类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处理处罚决定等结论性内容公开。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工作考评机制。每年第四季度,由省财政厅绩效预算管理协调机制联席会负责组织对22个绩效评价责任处室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对部分绩效评价报告进行点评,同时对全部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实践证明,考评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能有效地促进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张振川对此评价说。(刘明中  何菲  许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