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要求: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

24.11.2014  14:39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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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日前,石市出台《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做到全覆盖公开,并第一时间更新公开内容,保持公开“新鲜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对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

      方案明确了要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方面。其中在财政资金方面,要求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全市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在公共资源配置方面,提出要做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其中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并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同时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

      在公共服务方面,提出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高校预算决算信息。并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同时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