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专员办:积极谋划全力推动雄安新区规划纲要落实

09.05.2018  09:51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复《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河北专员办迅速学习贯彻中央批复精神和《纲要》内容,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助力雄安新区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中央批复精神。河北专员办身处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线,学习贯彻《纲要》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要求,找准定位,主动作为,既要在执行的最前端做好财政部各项政策承接工作,又要及时了解新区发展的需求,及时提出建议,为财政部党组决策提供准确参考。深入推进专员办工作转型,坚决把工作重心向财政预算管理事前、事中聚焦,更好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加强协作对接,以高质量监管更加有效地履行财政监管职责。

  二、强化使命担当,准确把握《纲要》核心要求。《纲要》明确提出“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中央财政通过设立雄安综合财力补助、统筹安排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和加大地方政府长期债务支持力度等方式支持新区建设”,河北专员办坚持以推动《纲要》落地见效为工作主线,力争四个突破。一是推动优化投融资环境,完善金融监管协作联动机制,规范新区政府和所属国有企业融资行为,营造雄安新区良好金融生态。二是推动转移支付整合,在现行制度约束框架内,探索开展专项转移支付整合工作,加强财力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债务管理模式,督促新区尽快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支持新区提高发债能力,确保政府长期债务平稳、安全、可持续。四是服务税收制度创新,配合财政部做好政策论证、效果评估等工作,保障税制改革落地见效,增强新区对高水平功能和高层次要素的吸引力。

  三、树牢绩效理念,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坚持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为重要抓手,完善绩效管理体系,构建覆盖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聚焦新区规划建设重大支出事项,推进绩效评价全覆盖,确保支出结果和规划目标有效衔接;全面评估中央财政投入资金的使用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新区实际,探索建立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实现新区从“源头控制”到“结果控制”;创新绩效评价方式,联合新区财政推动建立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即时绩效评价系统,引导第三方机构、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形成内外部监管相互促进的新机制。

  四、推动协调发展,切实提高新区财政运行质量。高度关注地方财政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妥善处理财政风险点。一是固基础,提高税收汲取能力。加强收入质量监控,规范税收秩序,优化收入质量,做大做优财政经济蛋糕。二是守底线,提高“三保”保障能力。以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为抓手,督促雄安新区有序合理开展“三保”提标扩面,把好政策用好,增强人民获得感。三是推改革,激活内生动力。积极支持雄安新区开展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序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设等重点改革,提升政策和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四是防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严堵违法违规举借的“后门”,密切关注雄安新区隐性债务,督促新区财政部门严格控制中长期支出责任规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五、加强作风建设,有效提升履职效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做实做细《纲要》落实工作,重点在能力,关键在作风。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和“功成必须有我”的责任担当,打通“最后一公里”。弘扬事争一流之风,主动适应新理念新思维新定位,运用开放的思维、创新的办法解决问题、提升效率、打造品牌。弘扬调查研究之风,围绕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回应财政部重大关切,大兴调研之风,在白洋淀生态治理、投融资体制改革等热点、难点领域发现问题,找准原因,提出有效应对之策。弘扬担当作为之风,主动服从服务大局,真正想新区所想,干新区所急。弘扬真抓实干之风,建立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运转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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