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称老人权益受损严重 成子女出气筒和夺财工具

10.10.2014  12:58

    在审理涉老案件过程中,法官发现部分老年人生存状态不容乐观,各种形形色色歧视或虐待老年人之现象使得本应安度晚年的老年人身心遭受巨大创伤

    随着老龄化人口增多,中国已经逐渐迈入老龄化社会。根据江苏省苏州市老龄办2014年1月9日公布数据,截至2013年,苏州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50.95万,占户籍总人口23.09%。以联合国传统标准即一个地区60岁以上人口达总人口的10%判断,无论是按户籍人口还是常住人口标准衡量,苏州均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阶段。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涉及老年人的各类社会问题日渐突出。近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1-2013年苏州法院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报告》显示,涉老纠纷的类型主要集中于离婚、赡养、继承、分家析产等传统婚姻家庭民事纠纷,且老年人为原告的比例远高于为被告的比例,其中,继承纠纷和分家析产纠纷增长迅猛。  在审理涉老案件过程中,法官还发现不少损害老年人权益的情况,诸如子女之间矛盾纠纷使老年人成为出气筒、老年人成为子女争夺家族财产的工具等。而涉老民事案件在审理时的法律适用还遇到了诸多难点。

     继承分家析产纠纷成倍增长

    报告显示,苏州全市法院2011年至2013年共受理涉老民事案件1100余件,尤其是2013年达到586件,同比上升102.77%。而受理的涉老案件类型分布广泛,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均有涉及,但主要集中于离婚、赡养、继承、分家析产等传统婚姻家庭民事纠纷,且老年人为原告的比例远高于为被告的比例。

    统计显示,从2011年至2013年,在苏州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中,涉老离婚纠纷分别为37件、43件、72件,赡养纠纷分别为38件、45件、53件,涉老继承纠纷分别为65件、77件、218件,涉老分家析产纠纷分别为96件、105件、193件。

    据苏州市中院民四庭副庭长吴宏介绍,从对涉老民事案件审判情况研判发现,当前婚姻家庭纠纷存在一些新现象。比如,老年人申请离婚数量逐年增长。2012年、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老年人离婚案件数分别较上一年同比增长16.22%、67.44%。

    “再比如,家庭其他成员之间纠纷引发涉老民事案件快速增长。当下70后、80后离婚纠纷快速增长,老年人为小夫妻结婚赠与巨额资金、房产,因小夫妻离婚引发涉老分家析产、赠与合同、民间借贷等民事纠纷快速增长;因家庭成员对拆迁安置房屋所有权归属产生争议,引发涉老分家析产、继承纠纷快速增长。”吴宏说,2012年、2013年受理涉老继承纠纷同比分别增长18.46%、183.12%;2012年、2013年受理涉老分家析产纠纷同比分别增长9.38%、8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