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参展组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3.07.2014  18:43

冀发改环资〔2014〕1028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局):

  为加强循环经济交流与合作,促进我省循环经济加快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做好第三届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参展组织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1175号)转发给你们。中国国际循环经济成果交易博览会已逐渐成为宣传循环经济政策,交流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展示交易循环经济新技术新产品,实现循环经济项目与资金对接,促进国内外同行业交流的重要窗口和平台。请你们组织我省“3255”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具有代表性的循环经济产品、设备生产企业(含外资企业),重大循环经济技术、工艺研发机构,以及循环经济重要采购商、服务商,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积极参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4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7月14日印

附件:            冀发改环资【2014】1028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