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明:诚信档案重在“可视化”而非“公务员化”
广州市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征求意见稿。针对目前存在的信用问题,《规划》表示,到2015年,将实现信用信息市级集中,个人信用档案覆盖率达60%;到2020年,个人信用档案覆盖率达90%。此外,将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发布失信者“黑名单”。根据《规划》,公务员信用档案将影响提拔。(8月5日《新快报》)
诚信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上最为瑰丽和灿烂的文化遗产。“抱诚守真、胸怀坦荡”更是国人亘古不变的道德信仰。然而,伴随着社会转型期各种新思潮、新形势、新问题的不断冲击,目前信用缺失反而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凸出问题。黑心商、老赖、“假摔者”、商业欺诈等一系列失信行为轮番上阵,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此次,广州发布《规划》,就是为了擦亮诚信这个“第二身份证”。
广州版《规划》对公务员个人信用建设,花费了很大的笔墨。尤其是特设了失信影响考察、考核、提拔任用、评先的“公务员条款”。诚然,政务诚信在诚信档案建设中属于“大块头”,应该享受“计划单列”的待遇。然而,诚信档案建设毕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倘若简单的使之公务员化,反而会让诚信制度迷失在建设的路上。
首先,信用体系建设的本意是,破除信用信息“孤岛”,“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但倘若,过分重视公务员信用记录,而普通居民信用档案未及时跟进。如此一来,岂不是“孤岛”未破,又出现新的“高低搭配”?其次,公务员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考核体系,政务诚信其实已包含在内。倘若,闯红灯、手机卡欠费等生活化的诚信记录,纳入考核范畴,就会出现牛栏关猫的局面,反而显得不伦不类。
有关方面,不能因为《规划》出现“公务员条款”,就想当然的往公务员身上套,让诚信记录建设走到“死胡同”。其实,让诚信档案“公务员化”,不如使之“可视化”。试想,污点记录一应俱全,谁还敢冒着高昂的机会成本去失信经营?又有哪个企业又能失信经营的下去?因此,可视化才是诚信建设的正途。
其实,让诚信记录可视化,无非两个步骤。一是复制。将银行、电信企业、政府机关的诚信数据库,在国家层面整合,实现不同领域内的信息资源共享,让诚信记录如同身份证一样,看得见、摸得着。二是整合。社会诚信记录,并不是将企事业单位的复制了事。否则,会对失信的打击扩大化,让如多人躺着中枪。试想,那些沉睡的小额银行账户,能因征收管理费而欠费就不诚信么?因此,有关方面更要把“不可视”的信息过滤掉。